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03-29 11:28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云文旅广发〔2024〕3号)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开展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推进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不断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提高人民群众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云溪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东升  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副组长:陈  凌  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朱志华  区文化馆馆长

  成  员:刘  跞  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主任

      余  慧  区文化旅游广电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谢曙平  区图书馆馆长

      谢  梅  区文化馆副馆长

      张  静  区文化馆工作人员

      甘  辉  路口镇政务办主任

      卢光华  陆城镇政务办主任

      王小军  云溪街道政务办主任

      姜  娟  长岭街道政务办主任

      李忠军  松阳湖街道政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文化馆,由谢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估定级的日常工作。

  三、评估范围

  全区纳入免费开放的5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四、评估标准

  以《湖南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标准》(见附件1)为依据,按照分数区段,文化站评估定级结果分为特级综合文化站、一级综合文化站、二级综合文化站、三级综合文化站四个等级。特级综合文化站为最高等级,文化站需满足建筑环境有特色、开展活动有亮点、运营管理有创新、服务群众有成效等条件才能被评为特级综合文化站。

  在评估定级中要从有利于促进文化站建设和管理,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出发,严格掌握标准,凡不具备等级必备条件的,不能定级。等级分数线:特级综合文化站不得低于920分,一级综合文化站不得低于900分,二级综合文化站不得低于800分,三级综合文化站不得低于700分。

  五、职责分工

  (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1.负责组织及指导所辖文化站完成自查自评,严禁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名片;

  2.监督文化站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3.汇总评估数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和数据汇总表报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1.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2.汇总评估数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和数据汇总表于4月5日前报送区文化馆。

  (三)区文化馆、图书馆

  1.配合区文化旅游广电局组织实施全区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

  2.重视群众需求,组织开展评估定级有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2024年3月—4月5日)。全区各文化站对照《湖南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认真准备评估定级相关材料,于2024年2月—4月5日前开展镇(街道)自查自并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二)市级评估阶段(2024年4月6日—5月5日)。市文旅广电局将组织市级评估定级工作小组分组对各文化站进行实地评估,最后汇总全市主要评估数据,研究提出我市等级综合文化站建议名单,形成评估定级工作报告于5月5日前上报省厅。

  (三)省级实地评估阶段(2024年5月6日至5月25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省级评估定级专家工作组分组随机抽查各市州文化站,审核各市评估数据(另行通知)。

  (四)定级命名阶段(2024年6月)。全省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级专家评估定级工作组的情况反馈,研究确定省级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审议,公布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综合文化站名单。

  (五)评估总结阶段(2024年7月底前)。全省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审议结果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工作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高度重视,把此次评估定级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认真组织,形成合力。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向同级党委、政府做好汇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财政的支持,争取将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列入当地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推动突出疑难问题得到扎实有效解决。

  (三)强化管理,以评促建。云溪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在组织开展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相符的“名片”,坚决杜绝为追求拉动效益,盲目重复建设,大搞“面子工程”等劳民伤财的“新形象工程”等歪风邪气。如有以上违纪行为,区文旅广电局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各镇(街道)文化站要抓住此次评估定级契机,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对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和服务水平等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从中寻找差距、查漏补缺、整改提高,针对评估定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进一步提高文化站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坚持结果导向、注重转化运用。要充分发挥此次评估定级结果的运用,坚持结果导向。评估定级结束后,评定结果将作为2024年“最美潇湘文化阵地”创建及对各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将评估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请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本级评估定级工作方案,汇总本地评估数据结果,形成文字总结报告,并于2024年4月5日前报送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电子档一份)。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谢  梅

  联系电话:13575005808

  电子邮箱:727327754@qq.com

  附件:

  1.湖南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标准.docx

  2.湖南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docx

  3.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数据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