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案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2023-08-23 14:23   浏览量:1   | | | |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1日,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湖南岳阳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操作间第二次发现涉嫌放行一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车牌号码:湘F****5、四轴车、货车限重31吨、装货名称:混凝土、货车总质量42吨、超限11吨)出站(场),该公司涉嫌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予以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

  该公司2023年5月11日曾经放行超限车辆出站,我局2023年5月12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2023年7月1日是第二次超过标准装载配载货物,并放行出站场。2023年7月17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表示对我局所认定的事实、使用的证据、适用的法律依据和执法程序无异议,亦无其他陈述、申辩意见并放弃听证,愿意接受处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车辆营运证(总质量四千五百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除外)、无号牌、无车辆行驶证以及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的规定,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依据《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公路管理篇第六十一项“违法程度:严重:处罚基准:处二万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作为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