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清单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2021-10-20 17:20   浏览量:1   | | | |
单位 类别 事项
区交通局 行政许可 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2、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4、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5、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6、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7、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8、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9、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10、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11、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12、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13、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14、车辆运营证核发
15、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16、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
17、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8、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行政处罚 1、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设立工地临时实验室的单位、承担安全评价论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处罚
2、对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
3、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4、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5、对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
6、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罚
7、对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8、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9、对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乱占土地;在变更设计中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
10、对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处罚
11、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处罚
12、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13、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处罚
14、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班线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及停靠点运行的处罚
15、对港口经营人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
16、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擅自从事中国境内道路运输或者未标明国籍识别标志的的处罚
17、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处罚
18、对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19、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20、对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处罚
21、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试运营期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的处罚
22、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标志或者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不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的处罚
23、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24、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25、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处罚
26、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处罚
27、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28、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29、对擅自修改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处罚
30、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
31、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处罚
32、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处罚
33、对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34、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罚
35、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处罚
36、未进行交竣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者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处罚
37、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强行招揽旅客的,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等的处罚
38、对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39、对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处罚
40、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处罚
41、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处罚
42、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不再具备原许可时的安全条件继续经营的处罚
43、对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处罚
44、对货运经营者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处罚
45、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处罚
46、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装备,未按规定在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使用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47、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超期限使用超限运输通行证,超限运输车辆的实际型号、运载货物应当与超限运输通行证载明内容不一致的处罚
48、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49、客运经营者对较大以上行车安全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处罚
50、对公路水运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处罚
51、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处罚
52、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