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司法局关于选聘云溪区“群英断是非”专家的公告
来源:区司法局   2023-08-22 09:17   浏览量:1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司发〔2018〕17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专家在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溪、法治云溪,结合我区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的需要,决定选聘一批区级“群英断是非”专家,并建立云溪区“群英断是非”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通过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方式在报名人员中遵循应选尽选、好中选优的原则选聘不少于30名“群英断是非”专家。

  二、选聘条件

  (一)担任云溪区“群英断是非”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素质。

  2.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热心调解工作,熟悉调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业行政处罚。

  (二)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选任:

  1.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退休法律工作者、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

  2.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商会等群团组织推荐的人选。

  3.医疗、环保、山地林业、农业农村、物业管理、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建筑等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

  4.具有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士。

  三、选聘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材料: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三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云溪区“群英断是非”专家报名表》(附件1);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和经验的文件资料。

  2.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17:30前。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云溪区“群英断是非”专家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550120620@QQ.com;现场报名地址:云溪区司法局办公楼204室(云溪区云溪大道159号)。

  (二)审核程序

  1.资格审核。由云溪区司法局根据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2.确定人选。云溪区司法局研究确定侯选名单。

  3.公示。云溪区司法局对云溪区“群英断是非”专家库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4.任命。经审查、公示通过,由云溪区司法局颁发云溪区“群英断是非”专家聘书。

  四、“群英断是非”专家职责

  (一)参与调解。参与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参与人民法院委派、委托案件的调解。通过受邀或主动参与等形式积极参加人民调解活动。每年参与调解1-3件公益案件。受邀调解需严格遵守《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可以到场参与,也可以提供经本人签字的书面调解意见或建议,不得参与同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民调解活动。

  (二)培训授课。受邀参加云溪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开展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传授调解业务技能。

  (三)咨询服务。根据全区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安排或实际需求,开展调解咨询服务,解答群众疑惑,为调解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四)理论研究。根据全区矛盾纠纷情况,开展调解理论研究,积极探讨调解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时总结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

  五、其它事项

  (一)受聘调解专家,聘期3年,到期自动失效,重新选聘。

  (二)受聘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撤销“云溪区‘群英断是非’专家”称号。

  1.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

  2.有违法犯罪行为。

  3.违规违纪,影响恶劣,受到行政处分或行业处罚。

  4.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2次以上、不参与公益案件调解。

  5.丧失履职行为能力。

  6.其它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联系人:徐红梅            电话:13974090841

  附件:群英断是非专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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