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民政局   2021-06-08 16:36   浏览量:1   | | | |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办公室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办公室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岳阳市云溪区“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1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探索具有云溪特色“党建+社会救助”新模式,不断提高我区社会救助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将社会救助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健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推动“物质+服务”相结合,通过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不定期探视、照料护理、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形成具有云溪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融合,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党建工作谋划社会救助工作,把社会救助工作同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统筹党建一起抓、统筹资源一起用、统筹工作一起推,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找准定位,在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过程中充分挥党的组织优势和党建工作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题。针对传统救助方式固化单一、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等瓶颈问题,坚持体现原则要求和鼓励探索创新相结合,坚持巩固已有成功做法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创新载体抓手,积极探索破解办法,使“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不断提升救助成效。

(三)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上下联动,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推广,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实现从抓点抓经验到抓面抓实效的转变,力求整体推进、面上突破,全面进步、全面健全。

(四)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开拓创新,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在财政投入、政策支持、管理制度、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可持续、可复制的工作经验。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行“党建+社会救助”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参加社会救助,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社会救助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建立基层社会救助网络,实现救助全面覆盖。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联系结对帮扶体系,即区领导联镇(街道),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联村(社区),镇(街道)、村(社区)干部联村(居)民小组,村(居)党员干部联群众的基层社会救助网络。重点突出党建引领,进一步凸显党员示范带动作用,构建党员联手帮扶困难群体网络,把党的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打通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党员每两个月至少走访联系户一次,主动排查需要社会救助的对象,对遭遇重大意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生活陷入困境的,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村(社区)党组织,由村(社区)党组织视情况予以先行救助。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工作平台,建立基层困难群众预警监测和快速响应机制,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即时掌握情况,完善“救急难”措施,开通“绿色救助”通道,做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即接即办。

建立会议协调机制。村(社区)党组织对“党建+社会救助”工作定期调度,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对搜集到的情况要及时研判,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申请及时组织群众评议,确保救助精准高效。

(二)建立救助力量联动体系,形成综合救助合力。加强基层党建引领,大力推行“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基层党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综合救助深度融合,着力构建综合救助格局,用心用情抓好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需求和难处,根据群众致困原因、真实需求,提高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加强政策衔接和信息互通,打通信息壁垒。同时,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和载体,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交流当前发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形成救助合力,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问题。

(三)建立工作长效帮扶机制,确保救助工作成效。村(社区)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健全基层主动发现机制,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时效性。借助农村低收入家庭基础数据库和扶贫部门信息数据库,建立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党员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低收入家庭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

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运用各镇(街道)社工站工作力量,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社会救助工作服务窗口,配备试点专职人员,设置社会救助党员先锋岗;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社会救助服务点,由党员干部担任社会救助协理员,负责协调处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事项。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需求及时受理、限期办理,村(社区)公示栏要公开社会救助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采取低保动态调整保障一批、特困供养保障一批、临时救助帮扶一批等措施,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5月)。各镇(街道)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村(社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需要推动解决的重难点事项、基层党组织人员构成、办公设施建设等情况。召开全区“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工作氛围。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各村(社区)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研究提出推行“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推行“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每个镇(街道)着重抓好1~2个条件相对较好的村(社区),全方位开展“党建+社会救助”先行先试工作,致力形成亮点、特色工作经验。各镇(街道)应定期开展专题调研、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及时了解、帮助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12月)。各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经验、成效,于2021年11月下旬向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报送试点工作总结。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派出工作组对各镇(街道)、村(社区)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见附件2),评估验收总分数须95分以上为合格。并向市民政局报送试点工作的评估总结,配合省市完成评估验收。

(四)全面推行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12)。在试点基础上,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现场会,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交流,对全面推开“党建+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实现全覆盖。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抓好试点工作的业务培训、督导、验收、调研、舆论宣传及政策引导等相关工作。区级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组建工作专班,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推动“党建+社会救助”试点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导考核。将“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党员考评内容,常态化督促检查试点进展情况,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对试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适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三)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足额预算“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经费,及时安排至各基层党组织,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对评估验收合格的镇(街道)、村(社区),区财政足额预算工作经费,作为每个试点单位的奖补资金。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党建+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反映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党员群众参与热情,为深入推进“党建+社会救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夯实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弘扬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把工作从墙上落到地上,落到群众心坎上,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党建+社会救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1.岳阳市云溪区“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2.岳阳市云溪区“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评估验收指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