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未知   2022-08-10 16:47   浏览量:1   | | | |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和《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岳阳市云溪区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区发改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发改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区利用外资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区”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选取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和全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一带一区”区域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凋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三)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组织监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的电力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供应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打击电力犯罪活动,保护电力设施;依法查处违法用电、窃电等电力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力安全事故预防、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第四条  区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制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接待、信访、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信息档案、安全生产、综治民调、党建、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消防禁毒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电子政务、后勤服务、房管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对外使用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名称)。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判社会发展形势,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价格等部门以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分析研究区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计划;参与研究地方财政政策、价格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和价格等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省、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研究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综合研判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修复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统筹衔接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等发展规划和中央、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区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专项规划及指导镇(街道)规划编制。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项目建设和管理;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消费发展趋势,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宣传、新闻出版、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有关事务、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申报安排相关领域中央、问预算内投资计划;参与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及体系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全区直接融资政策建议,研究制订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区域性政策规定的起草和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区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研究第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与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拟订全区有关国防交通规定,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路布局;负责拟订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全区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负责协调处理国防交通建设的有关问题;承担区国民经济动员及装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研究区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牵头协调年度重大项目库项目储备及系统维护工作;协调推进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和参与全区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和上报;组织开展对区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四)行政审批股(对外使用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名称)。负责统一受理、承办本单位权限内所有行政许可、核准、备案等工作;负责纳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投资项目核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负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外);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复和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驻政务服务窗口的工作,负责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协调;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和区级立项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负责项目招标方式、范围和组织形式的核准,负责招标方案的备案和标后的监督管理。

(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资源电力股)。拟订并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创新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工作;负责节能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生态文明相关项目审核及资金申报、安排建议;负责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以及能源对外合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对中央或问财政性能源建设资金投资提出安排建议;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方案,并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协调工作、组织重要生产要素的紧急调度与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全区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工作;配合解决区内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供应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的电力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打击电力犯罪活动,保护电力设施,依法查处违法用电、窃电等电力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力安全事故预防、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办公室(简称“一带一区”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及政策;申报安排相关领域中央问预算内投资计划;组织开展有关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的绩效考评。

(七)价格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收费、服务价格调整及改革精神;按照权限审查收费资格,核定收费标准;负责对部分服务性收费和商品房价格实行备案管理;负责指导价格认证工作;承担收费价格论证、组织价格听证等相关程序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监测价格预警预报;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并提出应对建议和措施;编辑、发布价格信息简报,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八)成本调查股。负责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的成本工作法规和政策,承担国家和省、市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任务。承担政府成本监审目录内的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的成本监审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服务成本监测和经济运行成本指数调查。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成本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章程设置,其主职等同于内设机构正职。主职由班子成员兼任的,可以配备1名副职(正股级)。

第五条  区发改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

第六条  区发改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规定如下:

(一)岳阳市云溪区项目事务中心,是区发改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重大项目管理。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方案,并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完善措施;负责依法依规加强对管理权限内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二)岳阳市云溪区价格认证中心,是区发改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岳阳市云溪区社会信用信息中心,是区发改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培育和引导社会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9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