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实施临时接管的公告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1-28 09:55   浏览量:1   | | | |

  根据《云溪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府授予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存在以下严重违约行为:未能全面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义务;未经批准,将特许经营收费权和项目资产质押和出售融资;项目运营管理标准偏低;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市政污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

  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并经云溪区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本府作出对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实施临时接管的决定,决定对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实施临时接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30日12时起,对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实施临时接管。临时接管期限:自2024年1月30日12时起,至临时接管事由消除、本府决定终止临时接管之日止。

  二、临时接管期间,本府委托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实施临时接管运营。华浩公司应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完成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厂房、设施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清点和移交工作。

  三、临时接管不涉及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

  四、临时接管后,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以云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名义与任何单位、个人签订合同及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将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