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风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聘请10名行风监督员参与行风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风监督员聘任范围
年满18周岁,在云溪区生活或工作,人大、政协、新闻单位、群众团体、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社区群众、退休职工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行风监督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热心政务服务事业;
3.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敢于监督,敢说真话,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5.热心行风监督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督工作需要,本人自愿。
三、行风监督员职责
1.对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办公环境、内部管理、队伍形象、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及时收集反馈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督促解决。了解、反映有关政务服务行业、领域管理存在的问题,群众对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实事求是,遵守相关行业保密纪律。
四、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6日—5月29日
五、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填写《云溪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风监督员申报表》(附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提交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和服务股办公室。
联 系 人:易娜
联系电话:19324999551
六、行风监督员待遇
1.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和证件。
2.每年从社会监督员中评选出3名优秀社会监督员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