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关于印发《云溪区审计局审计实务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区审计局   2020-09-22 16:02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审计局

关于印发《云溪区审计局审计实务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岳云审发〔2020〕5号)

各股(室)、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云溪区审计局审计实务导师制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溪区审计局审计实务导师制实施办法》

岳阳市云溪区审计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

云溪区审计局审计实务导师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计骨干引导作用,提高青年审计干部审计实务能力,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实务导师制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的审计业务骨干受聘担任实务导师,对新招聘进入审计机关、转岗从事审计业务工作和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审计人员,进行一定时期审计实务指导与培养的制度。

第三条  实行审计实务导师制的目标是:培养熟悉审计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审计技术方法、具备扎实文字功底、良好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的审计人员。

第四条  指导内容和要求:审计实务导师应循序渐进,以熟悉审计法律法规、其他法律法规及局机关的有关规章制度,掌握审计工作基本程序、审计常用技术方法,了解审计文书的适用范围与写作规范等为指导内容,要求指导对象能够扎实掌握常用审计技术方法(含计算机审计技术)及法律法规,独立取得审计证明材料、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起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撰写审计信息、审计要情等。

第五条  实务导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熟悉本领域的审计技术方法和工作规律,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业务成果比较突出。

(四)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文字综合水平。

(五)具有较强的审计实务工作经历。

(六)具有较强的沟通和指导能力。

第六条  审计实务导师的聘任,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聘任期为一年,聘任期满自动终止。聘任期间能够认真履行审计实务导师职责,并且愿意继续履行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可连续聘任。

第七条  审计实务导师和指导对象的结对程序:局党组征求双方意见后指定结对。

第八条  审计实务导师的职责和权利:

(一)结合岗位需要和指导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指导目标,制定分年度的指导计划。

(二)及时了解指导对象工作学习情况,定期向指导对象推荐必读文件和必读书目,传授审计经验和技能,帮助他们解决审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三)接受局里安排的指导任务,对指导对象进行审计实务“一对一”传、帮、带结对指导,检查指导对象的业务工作。

第九条  指导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局领导汇报审计实务导师的指导情况;

(二)尊重实务导师,虚心向实务导师学习,接受实务导师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