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财政工作要点
来源:区财政局   2021-12-10 20:37   浏览量:1   | | | |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对财政工作来说,机遇多、困难大,是极具挑战的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着力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为现代化新云溪建设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700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200万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34500万元。2021年预算支出安排110390万元。债务率只降不升,扶贫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和机关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人员两个安全,力争云溪区综合绩效考核和市财政局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两个先进。

三、工作重点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700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200万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34500万元。2021年预算支出安排110390万元。力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税收占比达到87%和95%以上。(牵头领导:闾飞雄  责任股室: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2.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遵循“从严、从紧、依法、合规”的原则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牵头领导:闾飞雄  责任股室:预算股)

3.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细化区级领导联系规模企业的工作举措,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落实支持企业上市的财政奖补,严格兑现各项惠企支持企业发展,主动帮扶,助推优势企业上市。(牵头领导:沈文斌  责任股室:企财股)

4.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坚持资金跟着政策走,所有支出先定政策,后定资金,原则上不切块新增预算,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提升预算科学性和精准度。制定详细的预决算公开操作指南,除上级规定的涉密单位外,云溪区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率达100%。(牵头领导:闾飞雄  责任股室:预算股)

5.完成3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和2个整体、4个以上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率100%。全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应用机制。(牵头领导:林  伟  责任股室:绩效管理股)

6.规范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注重财政投资评审规范性、准确性和公平性,有效提升财政投资评审质量,确保审减率在12%以上。(牵头领导:王亚军  责任股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7.严控债务增量,规范平台公司举债行为,有效管控债务风险,做到“三个确保”:确保资金不断链、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确保完成省委巡视交办问题和省审计厅专项审计问题的整改;确保债务率只降不升。(牵头领导:林  伟  责任股室:金融与债务股)

8.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扶贫投入、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区级扶贫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全年开展至少2次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进一步做好国家扶贫832平台农产品采购工作,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牵头领导:侯庆飞  责任股室:农业农村股)

9.严格执行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的原则,加强政府性项目资金日常管理。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新一轮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推进截污和雨污分流、垃圾填埋场等在建环保工程建设。(牵头领导:林  伟  责任股室:经济建设股)

10.指导街道、部门单位接收“三供一业”资产移交,确保出租门面收入应缴尽缴,保障资金更好服务两厂移交社区群众。(牵头领导:谢小林  责任股室:公有资产服务中心)

1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抓早抓小,防范未然,引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始终守住廉洁自律底线。(牵头领导:李  辉  责任股室:会计管理与财政监督股)

12.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牵头领导:王亚军  责任股室:党支部)

13.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业务考试,委托高等院校开展一次财政干部集中轮训。(牵头领导:王亚军   责任股室: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要落实责任。重点工作的牵头领导为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股(室)长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为本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切实负责。

2.要强化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股室要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要有敢为人先的勇气,拿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制定具体时间表、路线图,推动财政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3.要务求实效。理顺财政体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重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改革和创新,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