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区林业局   2020-12-16 16:17   浏览量:1   | | | |

一、2020年工作成绩

(一)以开展国土绿化为切入点,提升绿化品质

1.点上精准施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造林绿化工作,对照市定任务要求,先后在107国道和长江沿岸组织林业、水利、交通以及相关镇(街道)召开现场会,专题部署生态廊道建设、长江防护林等工作。完成第二阶段长江岸线复绿任务2607亩,其中护堤林提质改造870亩,森林提质改造1683亩,工业园区绿化54亩。

2.面上全方位发力。全年共完成人工造林1500亩,封山育林5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抚育5000亩,圆满完成市定任务。区四大家主要领导参加义务植树,2020年共植树35万株,尽责率达90%以上,打造义务植树示范基地2处。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美丽乡村”绿化工作,栽植桂花、樟树、杜英等大苗1600多株、绿化小苗32000多株。大力开展绿色村庄(森林乡村)创建活动,全区绿色村庄(森林乡村)名单已经省林业局审查认定并予以公布,省级以上绿色村庄(森林乡村)数量由8个增至近30个,占全区行政村(社区)比例超过70%。

(二)以强化资源管护为着重点,厚植生态优势

1.湿地公园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建设任务堆积。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期5年,今年是验收之年,前四年只拿回试点批文,成立了机构,湿地生态修复投入为零,湖内水质没有任何改观。今年元月,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我局进一步优化了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但因受疫情和天气影响,距离国家验收仅剩2个月时间,项目建设完成不到50%,进度相当缓慢。二是强化任务调度。我局组织召开办公会,采取任务倒逼方式,局长每周现场查看1次、每日询问调度1次,发现问题亲自协调、亲自指挥,多次与相关镇(街道)沟通落实水葫芦清理、矮网围网拆除等工作,全力以赴将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打造成为云溪区一颗璀璨明珠。三是迎检验收顺利。至10月底,各项宣教中心改造、生态停车场建设、道路硬化、湿地修复等工程已全部竣工,11月3日正式迎接国家验收组评估验收,验收组对湿地公园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其他县市区兄弟单位纷纷前来观摩交流,到公园参观考察的社会各界人士络绎不绝。

2.野生动物退养工作迎难而上。一是封控到位。全区持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19家,疫情期间,按省市区要求,我局严格落实封控责任,局长靠前指挥调度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全区12家农贸集贸市场活禽交易门面全部停止交易,19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全部实行封控隔离。二是补偿资金到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22号),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数据摸底,第一批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共需补偿资金586.212万元、第二批退养动物蓝孔雀补偿资金3360元,已全部落实打卡发放。三是转产帮扶开展。根据省政府转发《省林业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意见》(湘政电〔2020〕29号),各镇(街道)对养殖户转产转型意愿进行了摸底,根据摸底情况,我局拟订出全区野生动物退出“一户一策”帮扶方案,送区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四是正面效应良好。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局采取宣传车辆巡回播放、逐户上门发放通知等方式,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广大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迅速增强,正面引导效果显著。全年共接到群众5次求助电话,其中包括外来务工人员、两厂工人、农村村民、学生,成功救助猫头鹰、娃娃鱼等保护动物5只(条)。

3.森林资源保护底数清晰。坚持以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经营管理林地,共用一套遥感数据,扎实抓好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和天然林管护检查等四项工作。一是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342个森林督查图斑外业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森林督查数据库和“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已于10月下旬向省局提交并成功通过验收。二是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全区共有天然林小班6800个、公益林小班1600个,历时6个月的外业实地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成果编制。三是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自2019年底开始组织开展优化整合工作,前期摸底调查和保护空缺地分析完成后,经分管副区长组织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多次、反复研讨,已形成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向省局提交。

4.森林“两防”严阵以待。一是森林防火。2019年至2020年防火期,出动宣传车40余台次,护林员巡护宣传近300轮次,发放森林防火资料6000余份,悬挂张贴宣传牌60余份,通过多种宣传形式科学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进入2020年新一轮防火期后,坚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全区范围更换旧的和被占用、被损毁的宣传牌40块,印制区人民政府禁火令2000份分发各镇(街道),投入10多万元印制宣传纸杯、纸盒和环保袋在各单位、学校、重点林区镇(街道)发放,投入10多万元添置二号工作和三号工作、灭火器、水泵等防火器材,开展隐患排查5次,共查出火灾隐患1处,整改完成1处。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按照省市防治工作要求,组织专业队伍对枯死松树进行全面伐除和销毁,路口镇、云溪街道两个疫点共清除枯死松木2206株,全面完成枯死木清除任务。督导长岭炼化公司片区清除枯死木9010株、健康木和亚健康木6790株。

5.日常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服务重点项目。全年审核报批永久占用林地6宗,面积33.2338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660.7126万元;办理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林地审批2宗,面积0.072公顷。6月15日国家林草局贵阳专员办来我区执法检查,充分肯定我局在建设项目用地的服务、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工作。二是严格林业行政执法。针对农村居民建房、项目建设、滥伐林木等涉林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巡查268次,发现涉林违法行为49起,制止滥伐、毁林行为38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9起,收缴罚没款107万元,其中移交森林公安3起;2020年森林督查图斑数342个,较2019年两倍多,剧增的图斑中,违法图斑31个,目前已销号17个,移交森林公安查处3个图斑。三是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建设。针对区政协民主监督反馈意见,公园管理中心扎实开展公园建设与管理问题整改,全年共修建了总长度4.1公里的游步道兼消防通道、防火林带,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置了固定防火警示标语26幅。

(三)以狠抓立项争资为落脚点,激发生态活力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与修复领域,精准谋划,积极对接,争取2021年中央和省级资金共2543.2万元。

二、2021年工作计划

在全区“强担当履职责、转作风抓落实”大讨论活动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严格按区委第77次常委会议精神,改头换面、全面革新、轻装上阵,确保2021年工作有新的突破、新的提升。

(一)着力开展林业队伍建设

1.政治素养提升方面,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引导全员参与学习强国APP学习,例行开展谈心谈话,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力和凝聚力。

2.林业专业水平提升方面,开展新《森林法》常态化学习;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林业系统组织的学习培训;开展1次以上“林业大讲坛”活动,由党组成员和林业技术人员轮流授课;定期开展股级干部轮岗交流,进行岗位大炼兵和实操训练。

3.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方面,向省局推荐近五年拟建设的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单位名单,争取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

(二)大力进行绿色生态修复

4.造林绿化方面,拟投入资金300万元、配套资金60万元,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拟投入资金200万元,开展长江沿岸生态廊道建设。完成营造林生产计划共80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亩、封山育林3000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森林抚育3000亩。

(三)重点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5.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落实林业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调度作用,力争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野生动物退养转产转型帮扶任务。

6.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方面,根据我区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清溪省级森林公园两个自然公园整合优化预案,按技术规程开展自然公园勘界立标、标识标牌设立。

7.公益林保护和天然林保护方面,摸清公益林和天然林底数,落实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8.16万元打卡发放;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天然林实行封禁性保护和生态性培育。

8.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园保护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利用观鸟周、世界湿地日等活动,举办2次以上湿地生态展示、科普教育等宣教活动,宣传吸引游客开展湿地生态体验,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入打造湿地观光休闲胜地。

(四)努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积极争取将镇(街道)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情况纳入区绩效考核指标,指导、支持镇(街道)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配合购置防治药械及油锯等疫木采伐设备,将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加强国外松除治性采伐的监管和技术指导,严格按要求运输、销毁。

10.森林防火方面,切实履行“全力防、配合灭”的林业部门职责,严守宣传教育这道关口,利用宣传纸盒、纸杯、环保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森林防火知识进村入户率;加强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开展全区护林员队伍常态化培训1次以上;严控野外火源,重要节假日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零遗漏;强化业务培训,确保森林火灾早期处置到位,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压实镇(街道)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经费支持。

(五)认真履行林业行政职能

11.林地资源方面,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按照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重大项目加力配合,积极提供服务,坚持批后用地跟踪指导和监管;压实镇(街道)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出台护林员队伍奖惩措施,提升护林员履职意识和能力。

12.林业行政执法方面,滥伐林木、破坏林地等涉林违法行为严重的坚决向森林公安移交,重点办理1至2起大案,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行为,形成法律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