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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召开第48次常务会议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18 12:00
  

  2016年12月5日,区人民政府区长余良勇主持召开第48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罗家坳生活垃圾处理场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出资参股静脉产业园项目公司相关工作,审定规范村民建房强控区范围划定等。

  会议明确,为进一步加强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原则同意由区城建投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按占股1%的比例出资参股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组建的静脉产业园项目公司。会后,将相关情况向区政协通报,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由区法制办、区财政局负责,从政策法律、PPP项目建设要求等角度对区城建投公司出资参股静脉产业园项目公司决策再进行审核把关。由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根据会议意见,就出资参股相关具体事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具体合作协议文本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关于罗家坳生活垃圾处理场相关环保设施整改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及时按照环评要求完成未到位环保设施建设任务,确保项目环评验收过关,依法运营。同时,按照依法依规、合同约定、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全面厘清区政府和湖南现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确定必须建设的内容,进一步明确设备采购、出资、组织实施等相关事项的责任主体单位。

  会议原则同意提交审议的规范村民建房控制红线范围划定方案,会后,由区规划分局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订形成正式文本,公告各镇(街道、中心)后予以实施。会议原则同意,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全区发展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范围内,村民建房行政审批权下放各镇(街道、中心),区控详规划内村民建房审批权限不下放。会议强调,要强化落实各镇(街道、中心)及村组责任,下放区域内村民建房审批和区控详规划内民生建房申报工作,由各镇(街道、中心)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村民理事会作用,鼓励引导村民适度集中建房,严控分散单户建房。要进一步明晰规范村民建房审批权下放路线图和责任清单。要按照“谁控制、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解决好村民集中建房点、征拆还建点建设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