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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云溪区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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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云长委发〔2020〕18号
关于印发《长岭街道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长岭街道   2020-08-31 13:49   浏览量:1   | | | |

中共云溪区长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云溪区长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长岭街道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站办中心室:

《长岭街道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溪区长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云溪区长岭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12日             


长岭街道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上半年,我街道将同步进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规政策的明确要求,也是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成功的前提基础。结合街道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琛

副组长:卢洪韬、朱文军

成  员:程丽萍、丁长林、谢伟锋、丁梦悦、廖春香

吴  滔、葛牧之、杨薇扬、丁满春、瞿奇志

李爱华、杨  凯、易升明、方黎勇、陈军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程丽萍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农村经营事务中心。

成立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

组  长:程丽萍

成  员:廖春香、吴  滔(审计一组)

         杨薇扬、葛牧之(审计二组)

具体负责村(社区)清查审计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和清查审计的真实情况负主体责任。

二、时间安排

清查审计工作从2020年8月17日开始,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清查审计期间不得影响村(社区)财务正常往来。

三、时间范围和对象

(一)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村(社区)财务情况;

(二)本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参与经济活动的其他组织成员;涉及财务问题的往届村(社区)组织成员。

四、主要内容

(一)村(社区)财务清查内容:一是村(社区)各项收支、各项财产、债券债务等;二是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和民主理财情况;三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7〕92号),规范公开村(社区)财务情况。

(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二是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的管理等情况;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及其他管理使用情况,宅基地分配以及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等情况;四是村(居)民反映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程序要求

(一)统一安排部署。1、准备阶段。对被审计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前三天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村(居)委组织好人员,并由审计人员确定审计工作重点,拟订审计工作方案。2、实施阶段。审计可采取就地审计,审计方式为查阅凭证、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对被审计的村(社区)财务收支账目和经济活动及其有关事项,进行内查外核。3、总结阶段。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村(社区)的财务账目情况提出审计报告,报街道办事处作出审计处理结论。

(二)开展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辖村(社区)清查审计工作,对清查审计结果负责。对经济规模较大、群众要求较强的村(社区),封账之前,要适当征求群众意见,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清查审计工作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参与监督。对村委会及村级组织成员的清查审计工作按照《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出具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街道或受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要充分听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财务清查结果和各村(社区)组织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街道主任和清查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在结果报告上签字。对村(社区)历年遗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经济问题,应当安排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结果报告,清查审计结果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避免雷同。对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对重大问题线索,要按程序上报,严格执纪问责。

(四)公开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15天内,由街道负责指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向村(居)代表会议公布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在村(居)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现代化信息手段,向在外的村(居)民进行公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问,确保账目清楚,群众明白。街道将装订成册的各村(社区)清查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及时建档备案。街道要指导村(社区)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清查审计资料收集归档永久保存。街道要将所辖村(社区)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建档永久保存。

六、审计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认识,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安排专人协助审计组,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审计人员要依法依规审计。审计组、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送礼或“红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核实,反馈。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及时上报。

(三)通过审计完善制度、促进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审计组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要通过此次审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同时加强制度规定的执行力,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运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附件:长岭街道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