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志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岳云政人〔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绿色化工园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李志军同志任区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美平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曙光同志任区政府办督查专员,免去其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烨同志任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奇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志强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付国华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免去其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叶朝民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港区云溪工作部副部长职务;
张新军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规划建设部部长职务;
李三湘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建平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毛敏同志任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江志军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涛同志任云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
免去姚炎春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甘细久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卢文祥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阳平同志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谌七云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方新奎同志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石许同志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潘勇同志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何依同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务;
免去卢正义同志区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